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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章 医者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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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走了李素等人之后,柳轻心一改之前的疯疯癫癫,瞬间变回了寻常时的冷静淡定模样。

见自家娘子变脸比翻书还快,还未享受够她跟自己撒娇的翎钧,意犹未尽的叹了口气。

虽然,他喜欢他家娘子的一切样子,但她之前那样的投怀送抱,还真是……

唉!

抬起手臂,闻了闻自己衣袖上残留的,她身上特有的药香,翎钧颇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。

早知道,她变脸这么快,刚才,他就该多找些理由,跟那李素再闲扯几句,哪怕,啥也不能做,多享受一会儿软玉温香,也极好的不是!

“瞧你那点儿出息!”

翎钧的幼稚举动,惹得柳轻心“扑哧”一声笑了出来。

她只知,翎钧跟她黏在一起的时候,会变成个孩子气的主儿,却未料,他竟是幼稚到了这份儿上。

“我倒是想,更多点儿出息,可现在,不还不是时候么!”

翎钧是个正常男人,想要的,自然不仅仅是他家娘子的投怀送抱。

只是现在,沈鸿雪那讨厌的家伙,防贼似的盯着他,他偷偷靠近他家娘子点儿,那家伙都要咳嗽两声使坏,更遑论……

还有顾落尘。

那神出鬼没的麻烦家伙,他跟他家娘子说两句情话,都要小心提防,瞧他是不是在某处房梁上看热闹。

这日子,这日子还让不让人好好儿过了!

说罢,翎钧抿起了唇瓣,满脸委屈的,往柳轻心的身边凑了凑。

咳——

来自于沈鸿雪的咳嗽声,毫无意外的响起。

紧接着,一抹亮白,便飘到了翎钧和柳轻心之间。

“大婚之前,殿下最好能老实点儿。”

说这话时,沈鸿雪的声音里,带着丝丝冰寒。

他称翎钧为殿下,而非翎钧。

“虽然,你们已有夫妻之实。”

“但为了避免口舌之祸,大婚之前,还是收敛些为好。”

提起柳轻心和翎钧的夫妻之实,沈鸿雪稍稍停顿了一下。

他极不想承认,他们的“亲密关系”。

可小宝的存在,却在时刻提醒他,此事,已无法逆转。

“轻心出身民间,不懂你们皇家规矩,倒也罢了。”

“身为皇子的你,也不懂么?”

对翎钧这宠妻狂魔而言,所有关系到柳轻心的事,都不是小事。

听沈鸿雪提起,皇家规矩,他不以为然的撇了下唇瓣,然后,毫不避讳的表示,那根本不会成为他腻着他家娘子的理由。

“规矩是人定的。”

“那些不能让我家娘子高兴的规矩,改了就是。”

“至于,那些敢胡说八道的,就干脆,找根针,把他们的嘴缝起来罢!”

翎钧的煞星恶名,在燕京可谓无人不知。

他说会做的事,大都会付诸实施,不是只说说而已。

在同龄人里,幼年生长于西北大营,又不爱收拾打扮自己的翎钧,并不算俊美,但他有别于帝都贵族的刚勇杀伐之气,却倾倒了若干名门闺秀。

“靖康之难”后,大明朝尚武之风日盛,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官宦世子,也愈发不受闺秀们青睐。

文可安邦,武可定国,已越来越多的,成为“泰山”们的择婿标准。

若非,翎钧铭刻于玉碟的年纪,仍未成年。

若非,翎钧非嫡非长,母族无势,无望竞逐储君之位。

此时,他王府的门槛,怕都得被上门提亲的媒婆,踩坏几十根了!

“我说过,我的王府里,只有她一个女主人。”

“她不需要隐忍,亦不用委屈。”

“若当真有你所谓的‘祸’,不知死活的凑上来,惹她不悦,我倒是不介意,让那‘祸’知道知道,不知天高地厚的下场!”

翎钧知道,沈鸿雪跟自己提“规矩”,是想保护柳轻心,为她的未来埋下伏笔。

以保证将来,她入主王府,面对诸多燕京闺秀的觊觎和挑衅,无力周旋时,尚有机会,能全身而退。

但他,却不想给柳轻心留这个机会。

他的女人,自然是该跟他相伴一生,由他为她披荆斩棘的,凭什么,要对那些无关紧要的人,退避三舍?

他翎钧的女人,安容旁人指手画脚!

她们不配!

“你们这些男人,怎都这么婆婆妈妈!”

柳轻心并不清楚,沈鸿雪所谓的皇家规矩,到底是个什么东西。

当然,即便知道,她也未必介意。

她只知,此时今日,她喜欢翎钧,翎钧也喜欢她,他们都满心希望,能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

若来日,她仍喜欢翎钧,翎钧也仍喜欢她,他们能相守白头,自然是此生幸甚,倘有一人负心,不愿在与另一人纠缠,无论那负心之人,是她,还是他,她,都会选择远走高飞,小隐于山林。

这世上,相爱的两人之间,从不存在什么“亏欠”。

若只因觉得“亏欠”,才勉强自己与某人相守,那,两人之间,又何来相爱之说?

就像她老师曾说的那样,放过别人,何尝,不是放过自己?

“他若敢待我不好,我便拐了他儿子逃家。”

“只要我想跑,哼,偌大的一个大明朝,还会没了我容身之地不成!”

柳轻心说的云淡风轻,让什么人听了,都只会觉得,她不过是随口一说,压根儿当不得真。

但翎钧知道,她不是在开玩笑。

她,是真的敢逃的。

而且,一旦逃走,就再也不会给他机会找到。

以她之骄傲,莫说是,他待她不好,她会逃,恐怕……只要,她觉得自己未能履约,或履约的不如她所愿,她都会跑!

他不会允这种事情发生。

绝不!

“若你要逃,我定不拦你。”

“只是,你需记得,把府里银票,地契,金银首饰,儿子,还有我,都一起卷了带走。”

“不然,你一个女人家,在外漂泊,缺衣少食,乏人照顾,可就不美了。”

翎钧的话,也用了半开玩笑的口气。

只是,因为有柳轻心之前的“随口一说”衬着,反倒有些像,两人在大秀恩爱了。

“油嘴滑舌。”

白了翎钧一眼,柳轻心回转身,径直往院里的石桌走去。

她的音调里,除了微怒,还略带了一丝娇嗔。

就仿佛,一个女人,在笑骂沾了自己“便宜”的心上人“登徒子”。

……

石桌上,共有三只锦盒,其中一只,已被柳轻心打开。

那只锦盒,原本是由李素抱着的,里面,装了四种,价值万金的珍贵药材。

另外两只礼盒,有一只入手略重,柳轻心决定,先把它打开。

锦盒之中,只一只精雕的红色漆盒,打开漆盒,一打儿拇指大的珍珠,被均分成了两排,整齐的躺在漆盒里的锦缎上,颗颗饱满。

“若有一日,德平伯府被灭族抄家,药库,能都归我么?”

伸手,拈起其中一颗珍珠,柳轻心眯起眼睛,细细的观察起了上面的纹路。

上品南珠。

也有人,喜欢称它为鲛人泪。

在科技发达的未来,这玩意儿都价值不菲,更何况,是在采集能力低下的古代?

这么大个儿的南珠,通常会被达官贵人家女眷,做成用来撑门面的首饰,鲜有人舍得,将其研磨成粉,用作药材。

但柳轻心,却不这么想。

南珠成泪,表明药效已近极致,若研磨成粉,配制成药材,一颗,许能救活十条人命。

十条人命,怎也比一支只能用来炫富的珠花簪子,要有价值的多。

“那得看,是什么时候灭的。”

翎钧从不跟柳轻心夸口,也从不对她有丝毫敷衍。

他沉吟片刻,才缓缓抬头,看向了她因为欢喜,而容光焕发的双眸。

“不过,我可以去跟父皇讨要。”

“他不给,咱们再使人去偷。”

翎钧从不吝将损招儿,用到不招他喜欢的人身上。

在他想来,既然,有方便易行的法子,能成他所愿,又何必,非得用那些麻烦的?

结果的正确,便是方法的正确。

旁人要怎么评说,是别人的事儿。

若当真,有人说得他不爱听了,就干脆,让那碎嘴的人,彻底的闭上臭嘴。

杀鸡儆猴,总比仁厚宽容,更容易服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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